一般國內濕熱試驗規定的溫度誤差為±2℃,其溫度范圍為20~60℃,這時對控溫儀表的要求為至少1%的精度,考慮到溫控儀表的漂移,最好選用0.5級(0.5%)精度的儀表,以保證濕熱試驗設備的溫度波動在0.5~10℃范圍內。
當對濕熱試驗設備進行質量檢驗時,如果發現濕熱試驗設備的溫度波動較大,首先就應檢查溫度控制儀表是否存在控制精度超差問題。
溫度控制儀表精度是否滿足要求,需拆下儀表送計量部門檢定后方能得出結論。如果自己擁有一只計量過的同類型溫度控制儀表,可采用替代法進行對比。
替代法,即將濕熱試驗設備溫度控制儀表上的接線拆下轉接到另一同類儀表上,如溫度波動明顯減小,可推算出是原儀表溫控精度下降,應改換新的儀表.如沮度波動無變化,則要考慮是否其它原因引起的。
對于一些要求較高的濕熱試驗方法,如GB1740-79漆膜耐濕熱測定法所要求的溫度誤差為±1℃,這時,溫度控制儀表的控溫精度要求也要比濕熱試驗設備規定的誤差指標要高三分之一,方能滿足試驗要求。
開關儀表控溫的簡易式濕熱試驗設備加熱功率的高低,會對溫度波動產生影響。這時要適當調節加熱功率,使之影響降到最低.
濕熱試驗設備電加熱器的加熱功率大小也會對溫度波動產生影響。濕熱試驗設備考慮到耐濕熱腐蝕性,一般用鋼板加保溫材料制成箱殼,因而導熱性小。如電加熱器功率選得不當,就會產生較大的熱慣性,造成加熱到預定溫度后,溫度仍然過沖,這時就要對加熱器進行調整,降低加熱功率。如果加熱功率選得過小,又會使溫度低于預定溫度,使溫度在加熱器開始加熱時,仍然下降。一般濕熱試驗設備生產廠都是用。位式控制方式來控制加熱器,要調整加熱器就需更換加熱用電熱絲,用戶可根據自己的情況決定是否更換加熱用電熱器的功率。
可程式高低溫試驗箱具有模擬大氣環境中溫度變化規律。主要針對于電工,電子產品,以及其元器件及其它材料在高溫,低溫綜合環境下運輸,使用時的適應性試驗。用于產品設計,改進,鑒定及檢驗等環節。
指產品工作室能耐受和(或)能達到的極限溫度。通常含有能控制恒定的概念,應該是可以相對長時間穩定運行的極值。一般溫度范圍包括極限高溫和極限低溫。
這個指標也有叫溫度穩定度,控制溫度穩定后,在給定任意時間間隔內,工作空間內任一點的zui高和zui低溫度之差。這里有個小小的區別“工作空間”并不是“工作室”,是大約工作室去掉離箱壁各自邊長的1/10的一個空間。這個指標考核產品的控制技術。
一般標準要求指標為≤1℃或±0.5℃。
舊標準稱均勻度,新標準稱梯度。溫度穩定后,在任意時間間隔內,工作空間內任意兩點的溫度平均值之差的zui大值。這個指標比下面的溫度偏差指標更可以考核產品的核心技術,因此好多公司的樣本及方案刻意隱藏此項。
一般標準要求指標為≤2℃
溫度穩定后,在任意時間間隔內,工作空間中心溫度的平均值和工作空間內其它點的溫度平均值之差。雖然新舊標準對此指標的定義和稱呼相同,但檢測已有所改變,新標準更實際,更苛刻一點,但考核時間短點。
一般標準要求指標為±2℃,200℃以上可按實際使用溫度攝氏度(℃)±2%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