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和鋁結構施工結構構件CE認證(歐盟強制認證)-簡介
在歐盟市場“CE”標志屬強制性認證標志,以表明產品符合歐盟《技術協調與標準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這是歐盟法律對產品提出的一種強制性要求。
在鋼結構和鋁結構施工結構構件上加貼CE標志不但可以證明其產品符合建筑產品指令(CPR 305/2011/EU)及其相關標準(歐洲協調標準EN 1090-1)規定的安全,環保,衛生和消費者保護。而且可以合理規避貿易技術壁壘,在歐洲市場自由銷售并打開其他國際市場。
注:歐盟建筑法規CPR(Construction Product Regulation) 305/2011/EU 全面取代歐盟建筑產品指令CPD(Construction Product Directive) 106/89/EEC, 并且從2013年7月1日起強制執行
EN 1090-1鋼結構和鋁結構施工結構構件標準名稱為:
EN 1090-1execution of steel structures and aluminum structrues-part 1: requirements for conformitu assessment of structural components
EN 1090-1:2009+A1:2011鋼結構和鋁結構施工第1部分:結構構件合格評定要求
想要拿到鋼結構和鋁結構施工結構構件CE認證需要符合產品指令:建筑產品法規CPR(Construction Product Regulation) 305/2011/EU,以及,歐洲協調標準:EN 1090-1
EN 1090-1鋼結構和鋁結構施工結構構件CE認證涉及的產品范圍:
本歐洲標準規定了結構鋼和鋁部件以及作為建筑產品投放市場的組件性能特性的合格評定要求。合格評定包括制造特性,適當時包括結構設計特性。
該歐洲標準還包括用于鋼和混凝土結構的鋼構件的合格評定。
這些組件可以直接使用,也可以在建筑工程中使用,或者以套件的形式作為結構組件。
本標準適用于系列和非系列結構部件,包括組件。
所述部件可以是熱軋或冷成型的組份產品,也可以是采用其他工藝生產的組份產品。它們可能是由不同形狀的型材、平板產品(板、薄板、帶材)、棒材、鑄件、鋼和鋁材料制成的鍛件生產的,未經保護或通過涂層或其他表面處理(如鋁陽極氧化)來防止腐蝕。
本標準包括EN 1993-1-3和EN 1999-1-4中定義的結構冷成形構件和薄板。
本歐洲標準不包括鐵路系統用吊頂、軌道或枕木部件的合格評定。
注:對于某些鋼和鋁部件,已經制定了性能和其他要求的特殊規范。特殊規范可以作為EN或EN內的條款發布。EN 13084-7給出了單壁鋼煙囪和鋼襯的實例。在不符合本歐洲標準要求的情況下,這些特殊規范將優先。
鋼結構和鋁結構施工結構構件CE認證-認證流程:
1、確定需要認證的產品類型,提交申請
2、確定歐洲產品指令,鋼結構和鋁結構施工結構構件需符合新的歐盟建筑產品法規CPR 305/2011/EU
3、確定歐洲協調標準,鋼結構和鋁結構施工結構構件需符合協調標準EN 1090-1
4、根據CPR指令和協調標準EN 1090-1進行測試評估,歐盟公告認證機構根據認證體系3進行測試認證
5、獲得由歐盟公告機構頒發的測試報告和證書
6、發放產品性能聲明(Declaration of Performance)
7、在產品包裝上加貼帶公告機構編碼的CE標志
8、在歐洲市場自由銷售
出自JJ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