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約束系統產品CE認證(歐盟強制認證)-簡介
在歐盟市場“CE”標志屬強制性認證標志,以表明產品符合歐盟《技術協調與標準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這是歐盟法律對產品提出的一種強制性要求。
在道路約束系統產品上加貼CE標志不但可以證明其產品符合建筑產品指令(CPR 305/2011/EU)及其相關標準(歐洲協調標準EN 1317-5)規定的安全,環保,衛生和消費者保護。而且可以合理規避貿易技術壁壘,在歐洲市場自由銷售并打開其他國際市場。
注:歐盟建筑法規CPR(Construction Product Regulation) 305/2011/EU 全面取代歐盟建筑產品指令CPD(Construction Product Directive) 106/89/EEC, 并且從2013年7月1日起強制執行
EN 1317-5道路約束系統產品標準名稱為:
EN 1317-5:2007+A2:2012Road restraint systems - Part 5: Product requirements and evaluation of conformity for vehicle restraint systems
EN 1317-5:2007+A2:2012道路約束系統第5部分:車輛約束系統的產品要求和一致性評價
想要拿到道路約束系統產品CE認證需要符合產品指令:建筑產品法規CPR(Construction Product Regulation) 305/2011/EU,以及,歐洲協調標準:EN 1317-5
EN 1317-5道路約束系統產品CE認證涉及的產品范圍:
本歐洲標準規定了以下車輛約束系統的符合性評估要求:
a)安全壁壘;
b)碰撞緩沖;
c)端子(當ENV 1317-4成為EN時有效);
d)過渡(當ENV 1317-4成為EN時有效);
E)車輛/行人護墻(僅用于車輛約束功能)。
本文件沒有涉及行人護欄的要求。關于風化的耐久性評估要求包括在本文件中。其他形式的耐久性要求(如海洋環境,砂磨損)不包括在內。臨時壁壘不在本文檔的范圍內。
道路約束系統產品CE認證-認證流程:
1、確定需要認證的產品類型,提交申請
2、確定歐洲產品指令,道路約束系統產品需符合新的歐盟建筑產品法規CPR 305/2011/EU
3、確定歐洲協調標準,道路約束系統產品需符合協調標準EN 1317-5
4、根據CPR指令和協調標準EN 1317-5進行測試評估,歐盟公告認證機構根據認證體系3進行測試認證
5、獲得由歐盟公告機構頒發的測試報告和證書
6、發放產品性能聲明(Declaration of Performance)
7、在產品包裝上加貼帶公告機構編碼的CE標志
8、在歐洲市場自由銷售
出自JJ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