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性能試驗要求:
鋼防火門的耐火能按GB/T7633進行試驗。帶玻璃的鋼防火門,凡每扇門的玻璃面積≤0.065㎡者,可不測該玻璃上的背火面溫度,玻璃面積超過0.065㎡者,應按GB/T7633測點布置方法測定背火面溫度。門上部的亮子玻璃中心增測背火面溫度。若該玻璃面積≥1.0㎡者,應同時測定其熱輻射溫度。甲級鋼防火門上所鑲的玻璃及亮子玻璃,至少應有一個測點測定其背火面溫度。
材料與配件:
鋼防火門的門框、門扇面板及其加固件應采用冷軋薄鋼板。門框宜采用1.2~1.5mm厚鋼板,門扇面板宜采用0.8~1.2mm厚鋼板。加固件宜采用1.2~1.5mm厚鋼板。加固件如設有螺孔,鋼板厚度應不小于3.0mm,門扇、門框內應用不燃性材料填實。門鎖、合頁、插銷等五金配件的熔融溫度不低于950℃。門上的合頁不得使用雙向彈簧,單扇門應設閉門器。雙扇門間必須帶有蓋板縫,并裝設閉門器和順序器等(常閉的防火門除外)。門框宜設密封槽,槽內應嵌裝由不燃性材料制成的密封條。
防火門的焊接應牢固,焊點分布均勻,不得出現假焊和燒穿現象,外表應打磨平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