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技術規范》2002年版 2.1.2.6 (手消毒)---標準名稱
消毒劑對手消毒現場試驗
《消毒技術規范》2002年版 2.1.2.6 (手消毒)---目的
測定消毒劑對手表面自然菌消毒所需使用的劑量,以驗證該消毒劑對手消毒實用劑量。
《消毒技術規范》2002年版 2.1.2.6 (手消毒)--評價規定
陽性對照組應有較多細菌生長,陰性對照組應無菌生長,以對30人次手上自然菌的平均殺滅對數值≥1.00可判為消毒合格。
《消毒技術規范》2002年版 2.1.2.6 (手消毒)--注意事項
本試驗需有志愿者參與,重復人次較多,一人可多次受試,但不得在一批試驗或同日反復參與,否則可影響結果的準確性。
受試者接受試驗時,不得觸摸任何表面,以免使手的試驗部位沾染雜菌。
棉拭涂抹采樣,較難標準化,為此應盡量使棉拭的大小,用力的均勻,吸取采樣液的量, 以及洗菌時敲打的輕重等先后保持一致。
擦拭消毒時,涂藥量要適宜,涂抹要均勻。
現場樣本須及時檢測,室溫存放不得超過2h。否則應放4℃冰箱內,但亦不得超過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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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JJ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