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45545-2在2015版的標準中對于完整座椅的防火試驗R18(ISO/TR 9705-2),是測試3個破壞座椅的燃燒性能,然而并沒有考慮未破壞座椅的燃燒性能。
經過研究表明,大部分破壞后的座椅的燃燒測試結果比未破壞的座椅的燃燒測試結果要來得差;但也有時候,未破壞座椅的燃燒性能比破壞座椅的燃燒性能還要差。
因此,標準委員會也重新修訂了成品座椅的燃燒性能試驗方法,并于2018年正式發布了EN16989新標準-鐵路車輛防火-完整座椅的防火性能試驗。也就是EN45545-2:2020最新標準中關于成品座椅的測試方法R18 (EN 16989)。
對于座椅產品,EN45545-2:2020最新標準對軟體和非軟體座椅都做了相關規定。
對于非軟體座椅,有2種測試選擇:
方法一,所有的面都分別執行EN 45545-2 R6防火測試(ISO5660熱量釋放,ISO5659-2煙霧密度,EN17084煙霧毒性);
方法二,座位和靠背的反面分別執行EN 45545-2 R6防火測試;座位和靠背的正面,扶手,可移動頭靠,分別執行EN 45545-2 R21防火測試(ISO5660熱量釋放,ISO5659-2煙霧密度,EN17084煙霧毒性);整椅執行EN 45545-2 R18防火測試(EN 16989)。
對于軟體座椅:
對于軟體類座椅,整椅需要執行EN 45545-2 R18防火測試(EN 16989),且燃燒前需對軟體材料進行可破壞性評估。破壞之后,測量其切割長度,評估座椅的可破壞情況。
EN16989座椅測試簡介:
對于可破壞座椅:2個座椅按破壞條件執行燃燒測試;2個座椅按未破壞條件執行燃燒測試。
對于無需破壞測試和非軟體座椅:2個成品座椅按未破壞條件執行燃燒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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