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結構保護和修理用產品鋼筋錨固CE認證(歐盟強制認證)-簡介
在歐盟市場“CE”標志屬強制性認證標志,以表明產品符合歐盟《技術協調與標準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這是歐盟法律對產品提出的一種強制性要求。
在混凝土結構保護和修理用產品上加貼CE標志不但可以證明其產品符合建筑產品指令(CPR 305/2011/EU)及其相關標準(歐洲協調標準EN 1504-6)規定的安全,環保,衛生和消費者保護。而且可以合理規避貿易技術壁壘,在歐洲市場自由銷售并打開其他國際市場。
注:歐盟建筑法規CPR(Construction Product Regulation) 305/2011/EU 全面取代歐盟建筑產品指令CPD(Construction Product Directive) 106/89/EEC, 并且從2013年7月1日起強制執行
EN 1504-6混凝土結構保護和修理用產品鋼筋錨固標準名稱為:
EN 1504-6: Products and systems for the protection and repair of concrete structures - Definitions, requirements, quality control and evaluation of conformity - Part 6: Anchoring of reinforcing steel bar
EN 1504-6:2006混凝土結構保護和修理用產品和系統.定義、要求、質量控制和合格評定.第6部分:鋼筋錨固
想要拿到混凝土結構保護和修理用產品CE認證需要符合產品指令:建筑產品法規CPR(Construction Product Regulation) 305/2011/EU,以及,歐洲協調標準:EN 1504-6
EN 1504-6混凝土結構保護和修理用產品鋼筋錨固CE認證涉及的產品范圍:
這部分EN 1504規定了用于加固結構的鋼筋(鋼筋)的識別,性能(包括耐久性)和安全的產品和系統的要求,以確保鋼筋混凝土結構的連續性。
EN 1504的這一部分涵蓋了按照ENV 1504-9:1997修理方法4.2的應用領域。
注:假設由有資格的工程師對需要維修的結構元件進行適當的結構評估,并在此評估的基礎上選擇使用的產品和系統以及設計。
混凝土結構保護和修理用產品鋼筋錨固CE認證-認證流程:
1、確定需要認證的產品類型,提交申請
2、確定歐洲產品指令,混凝土結構保護和修理用產品需符合新的歐盟建筑產品法規CPR 305/2011/EU
3、確定歐洲協調標準,混凝土結構保護和修理用產品需符合協調標準EN 1504-6
4、根據CPR指令和協調標準EN 1504-6進行測試評估,歐盟公告認證機構根據認證體系3進行測試認證
5、獲得由歐盟公告機構頒發的測試報告和證書
6、發放產品性能聲明(Declaration of Performance)
7、在產品包裝上加貼帶公告機構編碼的CE標志
8、在歐洲市場自由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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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JJ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