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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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規(guī)定了比較塑料和其他非金屬材料樣品的相對燃燒特性的小型試驗室篩選法。比較試驗的引燃源為標稱功率 50W的小型火焰,試驗樣品呈水平或垂直放置。
上述實驗方法除測定樣品的線性燃燒速率和余焰/余灼時間。適用于固體材料和按ISO 845的方法測定時視在密度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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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住舉行條狀試驗樣品的一端,是樣品呈水平或垂直狀態(tài),自由端則與規(guī)定的實驗火焰接觸。用測量線性燃燒率的方法評定被水平支撐的條狀樣品燃燒特性,用測量余焰和余灼時間、火焰微粒的燃燒程度和滴落程度的方法評定被垂直支撐的條狀樣品的燃燒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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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試驗方法A即水平燃燒HB中,試樣樣品的水平位置特別適于評定燃燒程度和(或)火焰蔓延的速度即線性燃燒速率。
在試驗方法B即垂直燃燒V中,試驗樣品的垂直位置特別適于評定移開試驗火焰后的燃燒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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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方法A-水平燃燒試驗(HB級)
試驗方法B-垂直燃燒試驗
分類分級:
根據(jù)試驗樣品的特性,將材料分為V-0、V-1或V-2三類,V表示垂直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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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L 94: 設(shè)備和器具部件塑料材料的可燃性能測試
> ISO 4589-2:1996+A1:2005 塑料室溫氧指數(shù)測定燃燒性能測試
> ISO 4589-3:1996 塑料高溫氧指數(shù)測定燃燒性能測試
> UL1581:2009 電線電纜垂直測試
> EN 5
> IEC 6
> IEC 6
> IEC 6
> GB/T 2406.1:2008 塑料燃燒性能試驗方法 氧指數(shù)法
> GB/T 10707:2008 橡膠燃燒性能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