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3823-SBI單體燃燒試驗
EN 13823標準名稱
EN 13823標準名稱
EN13823 建筑制品對火反應試驗-不含鋪地材料的建筑制品單體燃燒試驗
EN13823 Reaction to fire tests for building products ― Building products excluding floorings exposed to the thermal attack by a single burning item
EN 13823標準概述
本標準規定了用以確定建筑制品(不包括鋪地材料以及2000/147/EC 號《EC 決議》中指出的制品)在單項燃燒試驗(SBI)中的對火反應性能的方法
本標準的制定是用以確定平板式建筑制品的對火反應性能。對某些制品,如線性制品(套管、管道、電纜等)則需采用特殊的規定。
EN 13823參考標準
EN 60584-1 熱電偶——第一部分:分度表 (idt IEC 584-1:1995)
EN 13501-1 建筑制品和構件的火災分級第一部分:用對火反應試驗數據的分級
EN 13238 建筑制品對火反應試驗——狀態調節程序和基材選擇的一般規則
EN ISO 13943 消防詞匯第二部分:火災試驗術語(ISO 13943:2000)
EN 13823測試原理
由兩個成直角的垂直翼組成的試樣暴露于直角底部的主燃燒器產生的火焰中,火焰由丙烷氣體燃燒產生,丙烷氣體通過砂盒燃燒器并產生(30.7±2.0)kW 的熱輸出。
試樣的燃燒性能通過20 min 的整個試驗過程來進行評估。性能參數包括:熱釋放、產煙量、火焰橫向傳播和燃燒滴落物及顆粒物。
在點燃主燃燒器前,應利用離試樣較遠的輔助燃燒器對燃燒器自身的熱輸出和產煙量進行短時間的測量。
一些參數測量可自動進行,另一些則可通過目測法得出。排煙管道配有用以測量溫度、光衰減、O2 和CO2 的摩爾分數以及管道中引起壓力差的氣流的傳感器。這些數值是自動記錄的并用以計算體積流速、熱釋放速率(HRR)和產煙率(SPR)。
對火焰的橫向傳播和燃燒滴落物及顆粒物可采用目測法進行測量。
EN 13823樣品要求
角型試樣有兩個翼,分別為長翼和短翼。試樣的最大厚度為200 mm。
板式制品的尺寸如下:
a) 短翼:(495±5)mm×(1500±5)mm,
b) 長翼:(1000±5)mm×(1500±5)mm
EN 13823測試要求
在歐洲標準EN 13501-1建筑材料及構建燃燒分級中A2級,B級,C級,D級關于EN 13823要求如下:
A2級:FIGRA≤120W/S 且LFS<樣品邊緣且THR600s≤7.5MJ
B級:FIGRA≤120W/S 且LFS<樣品邊緣且THR600s≤7.5MJ
C級:FIGRA≤250W/S 且LFS<樣品邊緣且THR600s≤15MJ
D級:FIGRA≤750W/S
EN 13823類似標準
GB/T 20284 建筑材料或制品的單體燃燒試驗
注:EN 13501-1中對EN 13823的等級判定測試要求與中國標準GB 8624中對GB/T 20284的等級判定測試要求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