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霧和熱量控制系統防煙擋板CE認證(歐盟強制認證)-簡介
在歐盟市場“CE”標志屬強制性認證標志,以表明產品符合歐盟《技術協調與標準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這是歐盟法律對產品提出的一種強制性要求。
在煙霧和熱量控制系統防煙擋板產品上加貼CE標志不但可以證明其產品符合建筑產品指令(CPR 305/2011/EU)及其相關標準(歐洲協調標準EN 12101-8)規定的安全,環保,衛生和消費者保護。而且可以合理規避貿易技術壁壘,在歐洲市場自由銷售并打開其他國際市場。
注:歐盟建筑法規CPR(Construction Product Regulation) 305/2011/EU 全面取代歐盟建筑產品指令CPD(Construction Product Directive) 106/89/EEC, 并且從2013年7月1日起強制執行
EN 12101-8煙霧和熱量控制系統防煙擋板產品標準名稱為:
EN 12101-8:2011Smoke and heat control systems. Smoke control dampers
EN 12101-8:2011煙霧和熱量控制系統。防煙擋板
想要拿到煙霧和熱量控制系統防煙擋板產品CE認證需要符合產品指令:建筑產品法規CPR(Construction Product Regulation) 305/2011/EU,以及,歐洲協調標準:EN 12101-8
EN 12101-8煙霧和熱量控制系統防煙擋板CE認證涉及的產品范圍:
本歐洲標準適用于已上市的、作為壓差系統或煙霧和熱控制系統的一部分運行的煙霧控制阻尼器。本標準規定了煙霧控制阻尼器及其相關部件(如安裝在建筑物中此類系統中的執行器)的要求并提供了參考測試方法。它還提供了這些產品符合本標準要求的評價。并對這些產品的安裝和維護進行了說明。
本標準區分了寶馬車廂防火防排煙閥、車廂防排煙閥和多車廂防排煙閥。
本標準所涵蓋的防排煙閥可以安裝在防排煙系統的管道內或管道表面。它們也可以安裝在墻壁、地板或天花板/屋頂元件或這些元件的表面上。
為了避免重復,參考了各種其他標準。為此,本標準應與EN 13501-4、EN 1366-10和EN 1366-2一起閱讀,了解爐子測試的詳細信息。
本標準沒有詳細考慮大氣中存在的工藝化學品有意或無意地通過系統所造成的有害或腐蝕性影響。
煙霧和熱量控制系統防煙擋板CE認證-認證流程:
1、確定需要認證的產品類型,提交申請
2、確定歐洲產品指令,煙霧和熱量控制系統防煙擋板需符合新的歐盟建筑產品法規CPR 305/2011/EU
3、確定歐洲協調標準,煙霧和熱量控制系統防煙擋板需符合協調標準EN 12101-8
4、根據CPR指令和協調標準EN 12101-8進行測試評估,歐盟公告認證機構根據認證體系3進行測試認證
5、獲得由歐盟公告機構頒發的測試報告和證書
6、發放產品性能聲明(Declaration of Performance)
7、在產品包裝上加貼帶公告機構編碼的CE標志
8、在歐洲市場自由銷售
出自JJ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