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業綜合體將購物、娛樂、餐飲等功能集于一身,是大多數人消費的首選之地。但因其建筑體量龐大、建筑結構復雜、人流密集、經營主體多,管理層級復雜等特點,使大型商業綜合體成為消防安全監管的重點和難點。
《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規則(試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包含消防安全責任、建筑消防設施管理等14項內容,為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了規范化依據,讓企業消防安全管理有章可循。同時規定,建筑四周不得違章搭建建筑,不得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禁止在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設置停車泊位、構筑物、固定隔離樁等障礙物,禁止在消防車道上方、登高操作面設置妨礙消防車作業的架空管線、廣告牌、裝飾物、樹木等障礙物。戶外廣告牌、外裝飾不得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制作,不得妨礙人員逃生、排煙和滅火救援,不得改變或破壞建筑立面防火構造。建筑外墻上的滅火救援窗、滅火救援破拆口不得被遮擋,室內外的相應位置應當有明顯標識。
此外,《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規則(試行)》規定大型商業綜合體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是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責任主體,對大型商業綜合體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大型商業綜合體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務,并應當在委托合同中約定具體服務內容。在責任落實上,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設立消防安全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級細化明確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和崗位職責。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上,應當在重點部位建立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設置明顯的提示標識,落實特殊防范和重點管控措施,納入防火巡查檢查重點對象。
在宣傳教育上,通過在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設置消防宣傳欄、懸掛電子屏、張貼消防宣傳掛圖,以及舉辦各類消防宣傳活動等多種形式對公眾宣傳防火、滅火、應急逃生等常識,重點提示該場所火災危險性、安全疏散路線、滅火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設置醒目的圖文提示標識。在公共部位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提示公眾對該場所存在的下列違法行為有投訴、舉報的義務。推動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規范化、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清晰化、日常消防管理智能化,全方位、多角度提升大型商業綜合體自我管理水平。
《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規則(試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包含消防安全責任、建筑消防設施管理等14項內容,為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了規范化依據,讓企業消防安全管理有章可循。同時規定,建筑四周不得違章搭建建筑,不得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禁止在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設置停車泊位、構筑物、固定隔離樁等障礙物,禁止在消防車道上方、登高操作面設置妨礙消防車作業的架空管線、廣告牌、裝飾物、樹木等障礙物。戶外廣告牌、外裝飾不得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制作,不得妨礙人員逃生、排煙和滅火救援,不得改變或破壞建筑立面防火構造。建筑外墻上的滅火救援窗、滅火救援破拆口不得被遮擋,室內外的相應位置應當有明顯標識。
此外,《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規則(試行)》規定大型商業綜合體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是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責任主體,對大型商業綜合體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大型商業綜合體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務,并應當在委托合同中約定具體服務內容。在責任落實上,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設立消防安全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級細化明確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和崗位職責。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上,應當在重點部位建立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設置明顯的提示標識,落實特殊防范和重點管控措施,納入防火巡查檢查重點對象。
在宣傳教育上,通過在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設置消防宣傳欄、懸掛電子屏、張貼消防宣傳掛圖,以及舉辦各類消防宣傳活動等多種形式對公眾宣傳防火、滅火、應急逃生等常識,重點提示該場所火災危險性、安全疏散路線、滅火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設置醒目的圖文提示標識。在公共部位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提示公眾對該場所存在的下列違法行為有投訴、舉報的義務。推動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規范化、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清晰化、日常消防管理智能化,全方位、多角度提升大型商業綜合體自我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