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玻璃是一種十分特殊的安全玻璃,如果僅考慮與防火有關的性能,包括防火玻璃耐火完整性、耐火隔熱性及熱輻射強度三項,防火玻璃的類別及等級也是根據這些性能劃分的,但必須同時考慮防火玻璃的支撐或框架的防火能力。
防火玻璃的耐火性能
從表面上看,普通退火玻璃就具有防火功能,因為它不可燃、熔點高、能夠阻擋火焰穿透。但是,由于玻璃自身的脆性,受熱后易炸裂,碎片會從框架中脫出,從而無法阻擋火焰的穿過。因此,在建筑物中有防火要求的區域,對玻璃的防火要求基于兩點考慮:第一是玻璃必須完整,不能破裂開口或洞穿,以免造成空氣流動促使直接火焰的蔓延;第二是玻璃自身完整,且不能由于傳熱使易燃材料著火,間接造成火勢擴展。
防火玻璃最主要的性能是耐火性能。耐火性能取決于玻璃的材質、防火層材料的性質、框架的結構和材質、玻璃尺寸、玻璃結構等條件。耐火性能一般用耐火極限表示。耐火極限根據防火玻璃試驗時的耐火完整性、耐火隔熱性、熱輻射強度三項指標進行判斷。
按照GB 12513《鑲玻璃構件耐火試驗方法》的規定,將防火玻璃直接鑲嵌在墻洞中或與框架組合好再鑲嵌在墻洞中制成構件進行耐1-防火玻璃向火面升溫曲線; 2-國標規定的防火玻璃最高背溫;3-防火玻璃實測背火面升溫曲線火試驗。耐火試驗中的防火玻璃升溫曲線如圖3-2所示,試驗過程中,如果防火玻璃背火面出現火焰,并持續燃燒lOs或lOs以上;
當有火焰或氣體從孔洞和其他縫隙處出現時,進行棉墊著火性試驗,棉墊被點燃,則表明防火玻璃的完整性被破壞,達到耐火極限;如果試件在試驗過程中垮塌,同樣表明試件失去完整性。隔熱性的測定以背火面溫度作為判據。如果防火玻璃背火面測溫點單點溫升達到180℃,平均溫升超過140℃,就認為防火玻璃失去隔熱作用,達到耐火極限;如果距試件背火面3m的位置,臨界熱輻射強度值達到0.42W/cm2,或距試件背火面在等于其較小尺寸(長度或高度)l.2倍的距離內,臨界熱輻射強度值達到3. 35W/cm2,就表明防火玻璃試件達到耐火極限。對于熱輻射強度的要求,是由于發生火災時,從受熱玻璃構件發出的熱輻射將直接影響該構件附近的可燃物及物資的安全,比如落在纖維素材料上的輻射熱強度超過3.35W/cm2,這些材料就容易燃燒;同時也影響人在設玻璃前面的安全通過。所以,超過一定數值的熱輻射強度同樣是不安全因素.GB 15763. 1-2001《建筑用安全玻璃 防火玻璃》根據防火玻璃滿足耐火完整性、耐火隔熱性、熱輯射強度的不同情況,將防火玻璃分為A、B、C三類。當防火玻璃能同時滿足耐火完整性、耐隔熱性時,為A類防火玻璃;當防火玻璃能同時滿足耐火完整性、熱輻射強度時,為B類防火玻璃;當防火玻璃只能滿足耐火完整性時,為C類防火玻璃。
同時,這三類防火玻璃可根據耐火時間,分為I級(≥90min)、Ⅱ級(≥60min)、Ⅲ級(≥45min)及Ⅳ級(≥30min)四個耐火等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GA 97-1995》的規定,防火門窗的耐火極限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分別滿足72min、54min、36min的耐火需要。
根據德國標準DIN18175,防火級別G的空心玻璃磚砌體能防止火焰在各自的測定時間內穿透,但不能防止熱輻射穿透。不同防火等級空心玻璃磚砌體的防火時間見表3-1。
190mm×190mm×80mm的空心玻璃磚能達到上述防火要求玻璃磚墻的最大允許面積為3.6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