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工業是新興的工業產業,而電子元件、器件及電光源等重要零件在電子工業中用途很多,其中生產過程也存在著一定的火險隱患,必須注意防火。
電子元件生產包括電容器、電阻器和電聲器件生產等;電子器件生產包括半導體生產、光學零件生產和機殼生產等;電光源生產包括白熾燈、日光燈、汞燈、鈉燈和金屬鹵化物燈生產等。
一.火災危險性
1.電子元件的電容器生產過程
(1)以鋁箔電解氧為介質的電解電容器,在外殼沖制成型后需用極易揮發、燃燒的汽油、香蕉水等溶劑清洗,若遇明火,會導致火災。
(2)無機介質電容器的云母片、玻璃釉或陶瓷片上的被銀,一般采用印銀的方法。印銀用的銀漿內含氧化銀、松香、松節油或碳酸銀、大茵香油、硝化纖維、松油醇等易燃、助燃物品,(3)用聚酯薄膜金屬化制作有機介質電容器時,需在其上蒸鉛或噴鍍金屬,所使用的乙炔氣易燃、易爆。
(4)裝配過程中,真空浸漬、清洗、封裝和檢漏等工序分別使用各類易燃、易爆有機溶液如乙二醇、甘油、松節油、酒精、丙酮、香蕉水、瀝青等等;而已在電熱烘干、電焊等操作中,需要高溫和明火,存在火災危險。
2.電子元件的電阻器生產過程
(1)作為電阻基體的磁棒(管)在燒制時,由于多在煤氣窯、煤窯或電窯中明火作業,有一定的火災危險。
(2)制作碳膜的管狀真空爐溫度達1000度,一旦空氣混入其中與庚烷、苯等蒸汽混合成易爆氣體,十分危險。
(3)噴漆過程中多使用各類易燃、易爆化學試劑,若遇明火,極易燃燒。
3.電子元件的電聲器生產過程
電聲器主要構件中的音圈上漆、紙盆上漿、彈簧板浸漬和裝配過程中使用了香蕉水、酒精、酚醛樹酯等有機易燃物品,操作中又有烘干、熱壓等升溫過程,具有一定的火災危險性。
4.電子器件的半導體生產過程
半導體器件的管芯生產中要使用氫氣、氮氣、氧氣、壓縮空氣等氣體,并巨還要用到高溫加熱,一旦氣體有泄漏,則會造成火災。另外生產中所使用的硅烷、磷烷等危險氣體,后工序生產所使用的環己酮易大量揮發,也造成了一定的火災危險。
5.電子器件的光學零件生產過程
光學零件生產中要用到煤氣、酒精、乙醚等,并需用電爐加熱,如遇明火會很快燃燒。
6.電子器件的機殼生產過程
木殼生產的整個過程,從木材加工、成型、噴漆、裝配、整理到成品,每道工序都堆放大量的木材、木殼半制品等可燃物,有不少工序還使用酒精等易燃溶劑,火災危險性大。
7.電子器件的電光源生產過程
在電光源產品的生產過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可燃氣、液體,在生產工藝中又要使用電氣設備、加熱等,具有一定的火災危險性。
二.防火措施
1.電子元件
(1)電容器生產防火要求
電容器生產的零件制作、裝配和封裝檢漏過程中,如果采用各種可揮發、易燃溶劑進行操作時,均需在通風櫥、柜等專用場所進行,室內保持良好的通風,嚴禁明火和一切可能產生電弧的現象。
(2)電阻器生產防火要求
電阻器生產的防火除按照“電容器生產防火要求”外,一些電氣設備應經常檢修,加熱時要嚴格控制溫度,對有危險的有機溶劑應存放在無明火和無強氧化劑的陰涼處。在噴漆工序中,待用的漆料應統一存放在專用儲藏室中。
(3)電聲器件生產防火要求
電聲器件生產的防火除按照“電容器生產防火要求”外,使用電熱線加熱均采用內熱式并應防上溶劑余液直接滴落其上,若采用煤氣加熱應注意煤氣使用的安全性,采用紅外線加熱設備,其加熱裝置與傳動部分應采取聯動,以備故障時及時切斷電源。盛放易揮發性液體的容器,取料后應密閉存放,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氣應及時排走。
2.電光源
(1)白熾燈生產防火要求
①制作燈絲用濕氫定型時,要注意車間通風,電氣設備符合防爆要求。燒氫爐開爐前要先通氫氣,采氣時須待試爆無爆鳴聲后方可送電升溫。停止生產時關電降溫到300℃以下,方可關氫氣。
②制作導絲時,外導絲、封接絲和內導絲通過氫氧焰焊接,室內氫、氧等氣體管道應有明顯的色標。定期檢查管道,防止泄漏,尤其是要嚴防氫、氧氣相混。
③玻管經軟化擴張作芯柱時,常用煤氣作加熱源。使用煤氣時,應先點火,再開煤氣。當發現煤氣火焰嚴重跳動時應停止用氣,立即檢修,防止回火引起爆炸。
④吹制玻殼時使用的窯爐不得超齡使用。同時應準備好應急措施,以防意外。
⑤燈芯在裝配時,不但要注意煤氣的安全使用,還要注意赤磷的防火、防震、防撞等。
(2)汞燈、鈉燈、金屬鹵化物燈的防火要求。
①鉬片制作時精力要集中,防止因鉬片晃動使正負電極相碰產生火花引燃甲醇蒸汽。
②電子粉漿配制時需用硝化棉膠等易爆物品,現場嚴禁火種,混合液應先在配料室調配好,并蓋上瓶蓋備用,勿隨用隨配。
③芯柱和玻殼制作中,其防火要求與“白熾燈”相同。
④封排、裝頭過程中要使用煤氣,應嚴格按煤氣的操作規程來操作。停工時切斷電源,關閉氧氣、煤氣。復試包裝中必須控制電流量,包裝后存放地嚴禁煙火。
(3)顯像管生產的防火措施
①制作錐體的燒料池爐采用重油燃燒加熱時,隔層內常有重油漏出,防止被明火引燃。現場應配備于粉滅火器。
②離心機工作平臺上的油管、電氣線路多,常有油跡,若制作錐體的高溫玻璃料濺出設備,極易起火。這一火險隱患在后續的屏幕制作、錐體與屏幕封接過程中同樣存在。因此,在這些工藝制作過程中,周圍應配備相當的滅火工具和自動滅火裝置。
③電子槍陰極表面的涂覆采用PVAC溶液、MIBK、甲醇、松香溶液等易燃物品進行電泳操作來實現。工作場所應安裝排風裝置,現場嚴禁煙火。
④燈絲和陰極支座作燒結制作時,要使用氫氣,必須保證管道、閥門無泄漏,室內通風良好。
⑤顯像管總裝過程中,沉淀熒光粉后需加熱干燥,裝電子槍、封口排氣等工序需用煤氣或電熱等明火操作,同時要噴涂醋酸丁酯等易燃材料,做成有機膜,因此應切實做好防火工作。
3.電子器件
(1)半導體生產防火要求
①制作管芯的過程中,外延、氧化、擴散離子注入等過程由于使用了磷化氫、氯化氫、四氯化硅等各種氣體,加工過程又有高溫,因此應注意各種氣體鋼瓶的管道、接頭及閥門,嚴禁泄漏,并安裝防漏報警裝置。加工產生的廢氣要及時排走。制版、光刻、刻蝕、清洗等工藝所使用的化學試劑應放在專用鐵柜中,遠離明火,操作臺上安裝排風裝置。加熱電爐宜采用密封式,周圍不得堆放雜物。
②在對管芯進行分離、封裝以及外圍部分制作過程中,合金片燒結爐需先通入氮氣后通氫,然后再在爐口點燃氫氣。若氫氣中斷,應立即通入氮氣保護,并關閉氫氣閥門。閥門、管道、接頭嚴禁漏氣,室內設置排風裝置,保持通風良好。封裝烘干用的烘箱應保證能準確控制溫度,工作時排出的氣體勿循環使用。外圍部分的操作應嚴格控制溫度,防止漏氣,遠離明火。
(2)光學零件生產防火要求
①光學零件生產中的一些工藝防火可參照本輯中“自行車、鐘表及照相機等生產工業防火”。
②在細加工工序中,上盤應在單獨室內進行,膠粘加熱酒精燈應有支架,加熱器應放在不燃燒的基座上,周圍嚴禁堆放易燃物。加熱時工作人員要嚴守崗位,瀝青、石蠟等可燃物要妥善
③刻度照相中要用到的酒精燈和盛放溶劑的容器都要防止打碎、倒翻,使易燃物流出。每個工位的溶劑應不超過一天的使用量,溶劑應儲存和分裝在單獨室內,禁止在工作現場用桶加倒
溶劑。擦洗鏡頭的紗布應放在有蓋的鐵桶內。回收的紗布洗凈再用蒸餾水漂洗,再進入烘箱于燥,烘烤時要控制好溫度,并設報警裝置。在工作現場內嚴禁一切火種,如必須動用明火,應經過審批,并采取防火措施。
(3)機殼生產防火要求
①木殼成型加工生產工序防火要求可參照本輯中“木材加工廠的防火”有關內容。
②噴涂時現場備用的酒精應控制當日用量,不得存放過多,噴漆時可參照本輯中“油漆生產工藝的防火”有關要求,車間內嚴禁火種。
③整理裝配時,修補仍需在通風櫥中進行,拋光所產生的灰塵很易發生自燃,應及時清除,倒在專門的場所,妥善處理。復薄片中用到的電熨斗應有可靠接地,引線絕緣良好,并必須安設在不燃燒、不導熱的基座上,周圍的可燃木屑等應及時清除,操作人員要嚴守崗位。
④對于生產中的清漆、蟲膠、稀釋液于燥劑等應集中統一配料,獨立設置配料間,保持通風良好,電氣設備等符合有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