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根據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消防類產品型式認可實施規則》制定本補充細則。
第二條 防火封堵材料分為以下三種類型和三個耐火等級:
1、無機防火堵料
2、有機防火堵料
3、阻火包
樣品的耐火等級為一級、二級、三級
第三條 防火封堵材料型式認可檢驗的檢驗項目、抽樣方法和判定原則,應按GA161-1997 《防火封堵材料的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的規定進行。
第四條 申請型式認可的生產和檢驗設備,應滿足相應的附件1、附件2、附件3規定的要求。
第五條 現場監督檢驗應按照該產品現場監督檢驗項目、抽樣方法和判定原則的規定進行。
第六條 型式認可證書的有效期為3年。
第七條 獲準型式認可的產品必須使用統一的認可標志,無機防火堵料位置為最小包裝的右上方、有機防火堵料位置為最小包裝的右上方、阻火包位置為包體的右上角
第八條 本補充細則由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補充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