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獲準型式認可證書的消防產品質量,規范生產申請方的質量管理,對實施型式認可的消防產品生產申請方生產環境、檢驗和設備管理提出基本要求,促進申請方不斷改進基本生產條件和質量管理水平,鼓勵申請方建立和有效運行完善的質量體系,并持續改進,特制定本基本條件。
一、申請方應制定質量方針和可測量的質量目標,配備足夠的資源,明確質量管理、產品檢驗、生產管理和技術服務人員的職責和權限,確保其方針和目標的實現。
二、生產場地、環境必須滿足生產工藝及有關環境保護、衛生和勞動安全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生產布局和工藝流程合理。
三、生產、檢驗設備必須滿足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規定的《生產、檢驗設備最低配置要求》,且其設備的技術指標應滿足生產工藝要求。
四、建有生產、檢驗設備及工藝裝備檔案,其使用說明書或操作規程等技術資料齊全,有設備管理和維護保養制度,并能貫徹執行。
五、應編制和有效實施質量和技術文件管理程序,以規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a)文件發布前得到審批,以確保文件是充分與適宜的;
b)對文件的制定、發放、修改和標識做出規定;
c)確保在使用處可獲得適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d)確保外來文件得到識別,并控制其分發;
e)產品標準、主要原材料標準及相關標準齊全。
f)產品設計文件和工藝圖紙等技術資料齊全,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
六、應編制質量記錄管理程序,對產品檢驗、檢驗設備計量校準、設備維護和顧客服務等記錄進行有效管理,達到下述要求:
a)提供符合要求的證據;
b)記錄應保持清晰、易于識別和檢索;
c)對規定記錄的標識、貯存、保護、檢索、保存期限和處置實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七、應編制采購文件,內容應包括產品類別、形式、等級或其他標識方法;質量要求、驗收依據;應對關鍵元器件、外購外協件的供貨方的質量保證能力進行評定。
八、應策劃并在受控條件下進行生產和服務,包括:
a)獲得作業指導書;
b)使用適宜的設備;
c)獲得和使用監視和測量裝置;
d)對生產和服務過程實施監視和測量;
e)對關鍵過程和特殊過程進行有效控制。
九、應確定需實施的監視和測量以及所需的監視和測量裝置,為生產符合確定的要求提供證據。測量設備應:
a)按照規定時間間隔或在使用前進行校準或檢定;
b)校準狀態得到識別;
c)對設備狀態進行有效監測和管理,保證檢驗結果的準確。
十、應建立并有效實施完善的質量檢驗規程,進貨檢驗(驗證)、過程檢驗、出廠檢驗項目明確,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包括:
a)申請方應對產品質量形成有重要影響的原材料進行檢驗。
b)出廠檢驗的項目應不少于有關產品標準和有關規定的要求。
c)按規定做好檢驗記錄,并收集、歸檔、保存,便于查閱。
十一、有完善的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并嚴格執行。
十二、產品包裝技術文件齊全,使用說明書內容正確,產品標識和質量標識符合要求。
十三、從事生產、檢驗等人員應進行必要的培訓并保存培訓記錄。特殊崗位人員必須具備規定的資質。
十四、應編制并有效實施產品售后服務程序,不斷提高顧客滿意度。
十五、定期對滿足型式認可要求的狀態進行自查,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提高管理水平,保證產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