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薄涂型鋼結構防火涂料的施工:
底涂層(或主涂層)宜采用重力式噴槍噴涂,其壓力約為0.4MPa。 局部修補和小面積施工,可用手工抹涂。面層裝飾涂料可剛涂、噴涂或滾涂。雙組份裝的涂料,應按說明書規定在現場調配;單組份裝的
涂料也應充分攪拌。噴涂后,不應發生流淌和下墜。底涂層施工應滿足下列要求:
1、當鋼基材表面除銹和防銹處理符合要求,塵土等雜物清除干凈后方可施工。
2、底層一般噴2~3遍,每遍噴涂厚度不應超過2.5mm,必須在前一遍干燥后,再噴涂后一遍。
3、 噴涂時應確保涂層完全閉合,輪廓清晰。
4、操作者要攜帶測厚針檢測涂層厚度,并確保噴涂達到設計規定的厚度。
5、當設計要求涂層表面要平整光滑時,應對最后一遍涂層作抹平處理,確保外表面均勻平整。
二、厚涂型鋼結構防火涂料面涂層施工應滿足下列要求:
1、當底層厚度符合設計規定,并基本干燥后,方可施工面層。
2、面層一般涂飾1~2次,并應全部覆蓋底層。涂料用量為0.5~1kg/m2。
3、面層應顏色均勻,接槎平整。厚涂型鋼結構防火涂料宜采用壓送式噴涂機噴涂,空氣壓力為0.4~0.6MPa,噴槍口直徑宜為6~10mm。配料時應嚴格按配合比加料或加稀釋劑,并使稠度適宜,邊配邊用。 噴涂施工應分遍完成,每遍噴涂厚度宜為5~10mm,必須在前一遍基本干燥或固化后,再噴涂后一遍。噴涂保護方式、噴涂遍數與涂層厚度應根據施工設計要求確定。 施工過程中,操作者應采用測厚針檢測涂層厚度,直到符合設計規定的厚度,方可停止噴涂。噴涂后的涂層,應剔除乳突,確保均勻平整。 當防火涂層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重噴:
(1)涂層干燥固化不好,粘結不牢或粉化、空鼓、脫落時。
(2)鋼結構的接頭、轉角處的涂層有明顯凹陷時。
(3)涂層表面有浮漿或裂縫寬度大于1.0mm時。
4、涂層厚度小于設計規定厚度的85%時,或涂層厚度雖大于設計規定厚度的85%,但未達到規定厚度的涂層之連續面積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