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美國食品市場門檻越來越高
美國是我國食品出口的主要市場之一,2002年我國從事對美食品直接出口的企業達3000多家,對美出口直接食用的食品14億多美元、500多個品種。因此,企業應對美國食品市場的嚴格要求有所了解,以免產品在出口美國時遇到麻煩。
近年來,美國對食品的健康和安全越來越重視,而且要求越來越高。
根據美國法律規定,不僅食品本身不得帶有或含有有損人體健康的毒或有害物質,食品的容器以及包裝材料也不得含有可能導致其中食品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的任何有毒有害物質,食品添加劑必須在加進食品或因加工、包裝而成為食品的一部分之前,被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確定為安全添加劑后方可使用,食品的加工、配制、包裝或保存也必須在衛生的條件下進行。同時,任何食品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其損壞、變質,減少重量或體積,降低質量或強度等實際情況,也不可為了外觀更好看或為了增加其價值而使用其他物質,如為了使食品看上去含蛋量更多而添加黃色色素。在任何情況下,不可使用虛假或誤稱出售,如罐頭裝的?不可標記為金槍魚。一種食品中被為有價值的成分在名稱或說明中不可省略,也不可以部分成分代替全部,如標有“牛奶”的食品必須是“全脂牛奶”,而不能是脫脂牛奶。加工食品中若含有食用油成分的,包裝上必須注明是什么油,如“玉米油”、“橄欖油”等,不得籠統地用“植物油”來標示,對一些食品的品名,要求必須做到具體明確,如“螃蟹肉”,應標明是“海蟹”還是“河蟹”;“無頭蝦”應標明是“海蝦”還是“河蝦”等。食品容器的制作、成型或裝填不可引起誤導,裝填容器必須符合規定的裝填要求,氏于規定要求,則該食品的標記上就必須帶有低于規定要求的說明。法律規定,食品標簽的內容必須能使普通消費者在一般購買和使用條件下容易讀懂。標簽的形式、尺寸、加貼的位置等都必須符合FDA的規定,如果某食品標簽上帶有非英語說明的內容,則該標簽上還應具有譯成英語的相同內容;標簽必須采用不同的顏色以表示所含成分的多寡,如脫脂奶粉按所含脂肪量分為較多和正常兩個檔次,除標簽上要標明外,還必須分別用紅色標簽和綠色標簽加以區分,以便于消費者閱讀;幾乎所有包裝食品上均要加貼營養標簽,營養標簽上要標明各營養憂分的含量水平。
為了確保市場儀器的安全和健康,美國政府早于1995年就開始在食品行業推出“食品安全行動”計劃。
據美國政府估算,美國每年有9000多人因食品不安全而死亡,成百上千的人因食品不安全而生玻這就是“食品安全行動”計劃的起因。該項行動以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HazardAnalysisAndCriti-calControlPoint的縮寫)的概念為核心,這一概念的應用始于上世紀60年代美國Pillsbury公司對航天食品的研制工作,FDA將HACCP概念應用于了美國食品法規,用以控制美國市場上的食品安全衛生。根據這一概念,業界應找確定在食品的生產、制造、運輸過程中能出現污染的“點”,即“臨界控制點”,然后提出并采取控制措施。FDA首先在水產品業實施HACCP管理,后有逐漸擴大到水果、蔬菜汁加工業,美國農業部(USDA)也要求對肉類和家禽類實施HACCP控制,USDA和FDA還聯合對蛋和蛋產品業提出HACCP要求。
根據法律規定,在美國市場上出售下列食品都是違法的:
1.食品中含有未審查并經批準使用的添加劑;
2.食品全部或部分不潔、腐敗或已分解;
3.在不衛生條件下加工制作、包裝、保存、銷售以及被污染過的食品;
4.患病或歸屬為死亡的動物加工制成的食品;
5.食品的包裝容器或包裝材料能分解出有害物質;
6.食品中含有不安全色素或調味品;
7.農牧原料產品中含有未經環境署許可或者通過其所規定的農藥殘留允許標
準的食品;
8.食品中的添加物和包裝材料或容器款經聯邦食品與藥物管理局核準。
“9.11”之后,美國還曾以應對生化恐怖襲擊為由,頒布了《公布健康安全民生物恐怖主義預防應對法》(簡稱《生物恐怖法》)。根據該法案,美國對進口食品生產、加工、包裝、倉儲企業實施嚴格的注冊通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