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名稱是品牌中能夠讀出聲音的部分,是品牌的核心要素,是品牌顯著特征的濃縮,是形式品牌文化概念的基礎。一個好的品牌名稱本身就是一句最簡短、最直接的廣告語,能夠迅速而有效地表達品牌的中心內涵和關鍵聯想。中國自古就有“正名”之說,所謂“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名稱的好壞,關系到品牌的成敗。Coca-Cola譯作可口可樂,音節順暢響亮,而且暗喻飲料口感良好,使人快樂舒心,可謂天衣無縫。“萬事發”則會使人聯想到“多事之秋”、“東窗事發”,怎么想都不吉利。因此,品牌成功的第一步,就是要取個好名稱。日本索尼公司前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OHGO先生曾經說:“我們最大的資產是4個字母SONY,它不是我們的建筑物或工程師或工廠,而是我們的名稱。”一位企業家甚至說企業能否發達,關鍵在于品牌名稱起得好不好。艾·里斯和勞拉·里斯在其所著的《品牌22律》中也指出:“從長遠的觀點看,對于一個品牌來說,最重要的是名字。”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現代經濟社會,科學命名的客觀條件已經形成,市場調研、民意也成為一種時尚和決策的參數,品牌命名正走向科學化、產業化的軌道。目前國際性的品牌命名機構有:英國的Interbrand(國際品牌集團)、Novamark(新標志公司)、Landor(蘭多)、Lexicon(詞霸命名公司)、Namelab(命名實驗室),以及美國的Namestormers(命名風暴公司)等。就拿英國的Interbrand來說,它已經為全球不同的國家的各行各業產品提供成千上萬個命名。比如Antaeus,這個品牌是Interbrand為法國“夏奈兒”男士香水設計的;再如SensorExcel,這是Interbrand為“吉列”設計的一個剃須用具品牌名稱,譯為“感覺優秀”,準確表達了產品的特性。這一類例子還有很多。日本富士的Nexia、福特公司第一輛全球汽車Mondeo品牌、EliLilly公司生產的一種新的抗抑郁藥等品牌名,均是出自Interbrand之手。據報道,2001年品牌命名在美國的業務已達15億美元。英國環球命名公司一年的營業額在數千萬美元,分公司更是遍及東京、紐約、米蘭、馬德里、漢城等地。該公司使用電腦命名的收費也絕對不低,一般都是視品牌行銷的范圍來收費的。如果一個只是行銷國內的品牌,一個名稱至少要3萬美元;若是國際行銷品牌,則要5萬—10萬美元。
品牌名稱不同于產品名稱,它是一種社會屬性、人文屬性。在市場經濟日益發達與成熟的條件下,品牌名稱是一種經濟屬性、企業屬性,是經濟領域的一種文化現象。產品名稱則不同,它是根據產品的自然屬性和功能來命名的。同一種產品由不同的企業進行生產,會有不同的品牌名稱。例如,同樣是汽車產品,就有奔馳、寶馬、豐田、本田、標致等不同的品牌名稱,甚至同一個企業生產的同一類產品,由于其性能、款式等的不同,也可以用不同的品牌名稱以示區別。例如,同樣是寶潔公司在中國生產的洗發水,就有飄柔、潘婷、海飛絲等多個品牌名稱。也有另一種情況,即同一企業生產的不同種類的產品,都冠以同一品牌名稱。例如,中國海爾集團生產的冰箱、空調、電腦、洗衣機、電視機等各種產品,都是以“海爾”作為品牌名稱;荷蘭菲利浦公司生產的音響、手機、燈泡、電動剃須刀、電視機等,也都是用“菲利浦”這同一個品牌名稱。由此可見,品牌的社會屬性、經濟屬性,尤其是它的企業屬性是非常清楚的,每一個品牌名稱都與一個特定的企業相關聯。
名稱是一種符號,它可以反映取名者的道德修養、文化水準和對品牌寄托的希望,是一筆寶貴的文化財富。
同時,它也反映了品牌的文化品位。隨著品牌的創建和品牌形象的樹立,作為品牌有機組成部分的名稱也是一筆重要的無形資產。好的名稱關系充滿生機、活力與誘惑力,它能深深地根植在消費者心中,以至于消費者有相關需求的,會直奔名稱而去,事情簡單得就像我們感到口渴時直接去買一瓶可口可樂或雪碧一樣。
品牌名稱是品牌文化的最直接體現,是品牌之魂。任何品牌都有一個名稱,而且這個名稱和它所代表的品牌有一種內在的聯想和聯系。品牌名稱作為品牌之魂,體現了品牌的個性、特性和特色。不同企業所生產的同一種類型的產品,人們很難一下子把它們區分開來,而品牌名稱卻很容易地將它們加以區分。因此,產品是實體,品牌名稱則是象征,是靈魂,它使消費者有一種很具體、很獨特的聯想。一提到“波音”,人們就會在腦海中浮現出美國飛機的身影;一提到“微軟”,人們就會聯想到電腦軟件;一提到“雀巢”,也會使人聯想到瑞士產的速溶咖啡。同樣,一提到國內一些著名的品牌名稱,也會令人立刻聯想到它所代表和象征的優秀產品和品牌。例如,長虹-彩電,格力-空調,小鴨-洗衣機,海爾-冰箱,格蘭仕-微波爐,杉杉-西服,金利來-領帶,健力寶-飲料,娃哈哈-純凈水,等等。業界有人對品牌名稱有一個恰當的比喻:“一個好的產品是一條龍,而為它取一個好的品牌名字,就猶如畫龍點睛,成為神來之筆,為產品品牌增添光彩,對提高產品品牌的知名度,擴大產品品牌的市場份額,起著很重要的作用。”
品牌名稱是品牌最重要的組成要素之一,它表明了該品牌最基本的核心要素。品牌名稱代表的品牌,給消費者以整體印象和基本評價。一提到某一品牌名稱,人們很快對該品牌所代表的產品質量、技術、服務等有一個總的概念。因此,品牌命名的過程是一個將市場、定位、形象、情感、價值等轉化為營銷力量并啟動市場定位與競爭的過程。好的品牌名稱是一筆巨大的無形資產,它能給企業帶來豐厚的回報。勞斯萊斯、奔馳代表了性能卓越的轎車,海爾、IBM代表了優質的售后服務,柯達、富士代表了高質量的膠卷,摩托羅拉、諾基亞代表了先進的移動通訊技術,英特爾、微軟代表了電腦硬件與軟件的技術前沿,等等。每一種品牌名稱都給我們帶來了有關的信息,而且長期影響人們的消費行為。因此,不能僅僅把品牌名稱當作無關緊要的代號、符號,而應進一步挖掘品牌名稱這一重要信息所代表和象征的豐富內涵,特別是著名的品牌更是如此。
作為語言文字的一個獨特部分,品牌名稱具有鮮明的民族性。它扎根于民族文化的土壤,從中汲取養分,同時也能夠反映一個民族的政治制度、歷史傳統、風俗習慣、宗教信仰。中華民族有5000多年的文明史,形成了獨具特色的方塊文字。因此我國的品牌大都以漢字來命名,體現了漢民族的文化特色。例如,方正、聯想、孔府、神龍、鳳凰、紅雙喜、劍南春等。作為經濟發展的一種自然現象,品牌名稱能折射出特定時代的經濟文化和民族心態。如“全聚德[32.26 -0.46%]”、“享得利”所透示的是早期工商業者勵精圖治、以期快快發財致富的心態;“章華”、“耀華”所體現的是早期實業家們以“實業救國”、振興民族工業的宏愿和艱澀。
當然,因經營者或命名者文化水平、道德修養與審美觀念各不相同,品牌命名會出現魚龍混雜的現象,甚至顯露出一些丑陋的東西,既不符合健康的審美標準,又不利于品牌形象的樹立,成為文化糟粕、文化垃圾。我國市場上以前有“小豬玀”、“洋鬼子”、“鄉巴佬”、“泡妞”、“二房”、“地主”等品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