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ISO14001標準中,“持續改進”的定義為:“強化環境管理體系的過程,目的是根據組織的環境方針,改進整體的環境績效”,同時指出體系運行的評價應從三個方面考慮:充分性、適宜性和有效性[1]。由于許多組織在運行體系的過程中難以做到持續改進,所以在我國,ISO14001環境體系得不到很好的、廣泛的推行,組織也實施得不盡如人意,從而使得ISO14001標準的核心思想——污染預防和持續改進得不到很好的體現和落實,而只是把獲得認證當成最終目標,因而PDCA模式也只能是一種理想的狀態。
1 對核心要素實施情況的評價
組織在運行體系的過程中應不斷完善各項核心要素的功能,提高環境管理水平,包括環境因素的識別與評價的不斷深化、組織機構與職責的不斷完善、培訓內容的不斷深化與擴展、運行控制與應急響應程序的不斷完善、加強體系運行的監督檢查、環境管理體系審核的不斷強化等[2]。另外還要做好以下5個方面的評價工作:
1.1 法規適用性評價
ISO14001標準特別強調對法律法規的符合程度。實施ISO14001系列標準,要以中國的環境法律、法規以及各級政府部門有關環境保護的決定為依據。如果組織對自己適用的法律法規不清楚,就談不上遵法守法了。組織在建立體系時會收集幾百部甚至上千部法律法規,對其進行篩選和評級后得到適用于該組織的環境管理的法律法規、相關的規范性文件和各有關部門的其他要求的文件等。但是這項工作不是就此完成,在運行階段則要更加注意對法規適用性進行評價。法律法規不斷在更新修訂,不斷出現新版本和新條例條款,組織的生產范圍也在改變。所以組織也要加強內部和外部交流,注意跟蹤收集、評審現有法規的有效性,清理不適合的法規,通過多種途徑獲取新的版本和適用于組織目前的新的法律法規。
1.2 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驗收性評價
環境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實質控制)是對重要環境因素實施控制的主要形式。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的類型通常有;改善型、管理型和監控型[3]。不管是哪種類型,都圍繞著重要環境因素,對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進行驗收,目的就是看對重要環境因素的控制情況。如果制定不合理、實施不到位、人財物沒有合理投入,那么方案就失敗,目標就落空。所以驗收性評價月是關鍵,發現問題才能解決問題,才能重新制定合理準確的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以實現體系的持續改進。
1.3 文件適宜性評價
組織建立環境管理體系時編制了一套程序文件,但是運行時會發現實際情況或許與當初設想的有出入;又或者組織機構和職責因有調整而發生變化,對這些情況都應該即使作出相應的文件評審和修改。如審核時發現有組織建立體系之后部門有所調整,但相關的教育培訓程序文件卻沒有更新,組織缺少對應急準備和響應演戲后的文件適用性評價,使得程序文件流于形式,成為一紙空文。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是個文件化的體系,它強調是文件的適宜性、符合性和可行性,并要體現出其充分性和有效性,因此文件要適合組織自身的特點,與時俱進,不斷提高組織的管理水平和改善運行機制。
1.4 應急準備和響應措施適用性評價
組織往往缺少對應急準備和響應措施的適用性評價和評定。應急準備和響應是對潛在的重要環境因素控制的一種特定形式[4],ISO14001標準中的其他要素都是圍繞重要環境因素來開展管理活動的。潛在的重要環境因素如火災事故、防汛防臺(風)、化學品使用及高溫高壓設備的使用等,只有不斷對應急措施作出修訂和完善,才能減少事故發生后造成的環境影響。比如一個企業車間很大,放有很多紗布等易燃物品,存放在火災的隱患,卻發現車間里只配備了兩和滅火器,還放在不顯眼的角落,這樣對事故的發生就不能進行很好的響應。事故的發生概率很低,但是必須做好發生的準備,要有足夠的措施來應急。
1.5 法規符合性評價
組織在進行4.5.1監測與測量時,不知道如何對監測與測量的結果進行評價,除了對運行表皮準的設定不準之外,更重要的是組織不懂所收集的法律法規如何運用,無法有效地對照法規條款來進行對體系運行情況的評價。筆者在參與一個咨詢項目時,咨詢專家首先將該組織適用的85部法律法規篩選后得到其中的58部重要的法律法規;然后對這58部法律法規進行內容摘要,并列粗適用的主要條款內容;再對該組織在防治水環境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噪聲環境污染、防治工業固廢污染、防治生活固廢污染、防治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化學品污染、防治新污染源污染、資源能源綜合使用、節約能源、節約水資源、繁殖個突法性事故、保護生態環境、防治輻射等污染、污染源監測與管理等15個方面分別列出評價條目和所涉重要法律法規。這樣,紛繁復雜的法律法規就變得條理清晰,可以運用自如了。根據條款摘編、分類和整理,組織就可以對其運行和活動進行檢測,定期評價有關法律法規的遵循情況。確保所有的運行操作始終符合環保法律法規的要求,也保證了組織對遵守適用環境法律法規和應遵守的其他要求的承諾。
2 對體系要素的更新
ISO14001標準要求建立動態的環境管理體系,對要素的更新就是一個動態的過程。
2.1 環境因素的更新
當組織活動和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都要重新識別評價環境因素,將新產生的環境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環境是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的重要因素,也是環境管理體系得以建立的基石。另一方面,在建立EMS時如何人有效、充分地識別、評價環境因素 ,在實施審核時如何審查組織在這一方面的成效,也是EMS工作中最困難的任務之一[5],因為環境因素的識別與評價會對環境管理體系的有效性產生重大的影響。
Robert C. Wilson[6]提出,ISO14001標準并未提供方法來決定重要環境因素,但組織應該為此設立一個評價體系來識別和判定出重要的環境因素。
2.2 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的更新
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應是動態的,當組織的活動、產品或服務發生變化,所對應的項目有變更時,就應該對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進行修正,使之與該項目相適應,保證持續有效。制定的目標指標要合理,符合組織的實際需求;管理方案要具體、詳細、切實可行,組織在完成方案的同時就可提高整體的環境效果。目標完成后重新制定中短期的目標指標,確定一套新的方案,對未能實現的目標指標和管理紡按應該查找原因,并不斷地進行改進。
2.3 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的更新
組織在演練或事故發生后要及時評審和修訂應急準備和響應措施,尋找差距所在,尋求機會,實現更進一步的改進。在完成演練預案或事故發生后,總能發現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上的不足和措施準備上欠缺的地方。不斷地更新程序,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為將來運行體系打下良好充分的基礎,體系的實施也就有了可靠、有力的保障。
2.4 實施內審與管理評審
實施有效的內審與管理評審,目的是為了檢查體系的有效性、適宜性和充分性。通過體系的自我發現,可以衡量組織是否按要求建立了環境管理體系,體系是否按計劃要求運行實施,是否實現了持續改進和污染預防。我國現行的企業環境管理制度,缺乏一個由最高管理者對遵守法律法規、持續改進、預防污染承諾的環境方針,缺乏企業對環境管理體系進行評審、由企業最高管理者對環境管理體系進行評審、認證機構對企業環境管理體系進行認證的過程[7]。實施有效的內審和管理評審,總結成績和不足,提出改進的建議和方向,從而深入進行全過程的環境管理,使體系始終充滿生機和活力,很好地體現戴明的PDCA模式。
3 較難實施的8個要素
根據國內外不同組織的實踐經驗[8]和審核咨詢專家的心得體會,往往發現體系中有8個要素是相對難以做好的,包括4.3.1環境因素、4.3.3目標和指標、4.3.4環境管理方案、4.4.2培訓、意識和能力、4.4.4環境管理體系文件、4.4.6運行控制、4.5.1監測和測量及4.5.4環境管理體系審核。組織實施運行管理體系時應注意這些要素的建立、評價和更新完善,從而提高組織的管理水平,不斷改進環境管理體系,完善環境行為,實現污染預防和達到持續改進。
另一方面,ISO14001標準中有11個要素是要求建立并保持程序的,對這11個要素存在的問題可以從兩方面分析,一是程序建立得不符合,沒有建立程序或程序建立得不完善;二是程序保持得不符合,未按程序規定過程實施或者是實施的效果不佳[9]。這可以根據組織的實際狀況,在11個程序文件的基礎上增加若干個程序文件,以提高運行效果。另外在編制運行控制程序包時,應針對組織特點和重要環境因素,編制出適宜的、全面的運行控制程序文件。
4 關于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許多審核員認為審核一個EMS的有效性包括兩方面[10]。一是體系的有效性,即體系能保證實現組織的環境方針和目標指標;對體系評價出的重要環境因素能實施有效控制;通過對體系的監測測量、不符合項的糾正與預防、內審和管理評審等要素的實施,使組織的體系形成一套能自我發現、自我糾正、自我完善的機制;員工通過體系墊肩里和實施提高了環境保護意識,并能夠自覺地遵守與本崗位有關的程序或作業指導書的規定。二是環境管理體系實施效果的有效性,即污染預防方面的績效;能源和資源消耗降低方面的成效;改進產品的性能、降低產品使用中對環境的影響,實現產品廢棄后的再生資源化,強化環境管理體系整體不斷改進的環境績效。
在17要素的主線上看是否有效,主要看環境因素識別是否全面和評價準確;目標指標是否包括全部與重要環境因素相關的產品和服務活動等;環境管理方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運行控制是否與監測和測量有邏輯上的關聯,與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有反饋和交流,并設定好運行標準。
5 結語
組織在體系建立初期往往是告訴重視這項工作,投入了相當的人力物力完成體系的建立和認證工作,而對體系的保持則重視不夠。在組織的發展和規劃中也很少考慮體系的維護和改善的需要,在持續改進方面理解不深,還有很大的欠缺。新版的ISO14001標準即將出臺,環境管理工作者要開展研究工作,盡快制定出適合中國國情的實施ISO14000系列標準的具體辦法,使ISO14000系列標準的實施更具有中國特色,更符合中國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