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鋼窗框,鋼窗扇,防火玻璃組成的,能起隔離和阻止火勢蔓延的窗.
甲級窗不低于1.5小時,乙級窗不低于1小時,丙級窗不低于0.5小時.按最新規范GB16809-2008防火窗.
1,材料與配件
(1)窗框框架采用具有一定強度使其足以保障構件完整性和穩定性的鋼框架或木框架.
(2)鋼框架與壓條可選用鍍鋅鋼板或不銹鋼板.其選材標準符合GB12955<鋼質防火門通用技術條件>中5.1條的規定.
(3)木框架與壓條其選材料標準應符合GB14101<木質防火門通用技術條件>中5.1.1條的規定.
(4)鋼,木框架內部的填充材料應采用不燃性材料.
(5)防火玻璃可選用不影響防火窗耐火性能試驗合格的產品.玻璃透光度不小于相同層數普通平板玻璃的75%.
(6)框架與防火玻璃之間的密封材料應采用難燃材料,火災時能起到防火隔煙的作用.
(7)五金配件應為經檢測合格的定型配套產品.